SERVICE
1、按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约定办理结束收房手续。
2、办证(房屋所有权证、国有地皮使用证)有关资料筹备如下:
● 购房合同买受人身份证复印件(2份)新证正反复印
● 维建基金缴款单原件2份(2011年8月后新购住房)
● 购房发票客户联复印件(1份)
● 购房发票办证联原件(交办证窗口原件不退)
● 购房合同
一次性付款(原件2份)
非一次性付款(原件一份,复印件一份)
● 必要户口本复印件(1份)
● 买受人非武汉市户口开具:流动人丁打算生育证明(计生部门)
● 合同买受报答夫妻关系:成婚证复印件(1份)
● 非一次性付款:向银行办理期房抵押换发房屋他项权证申请及银行委托书
● 权属证明书(客服部领取)
● 地皮宰割让渡证明(客服部领取)
● 有关表格(客服部领取)
● 办证有关用度

注解1:
2008年11月1日(含)以来,凡幼我采办住房申请转移登记的,暂免征买卖印花税。
注解2:契税征收以购房合同签定的功夫为凭据:
(1)1997年10月1日前签定合同的,按产价的6%征收契税;
(2)1997年10月1日至1999年7月31日签定合同的,按产价的4%征收契税。(采办别墅类(含单体和联体别墅)、非住宅的按产价4%征收契税政策延用至今)。
(3)1999年8月1日至2004年2月29日,签定合同的通常住房按产价的2%征收契税,非通常住房按4%征收。通常住房的认定前提:房屋单价≤4000元/㎡;非通常住房认定前提:别墅、单价﹥4000元/㎡。
(4)2004年3月1日至2008年10月31日签定合同的,幼我采办非通常住宅的依照产价的4%征收契税;幼我采办通常住宅的按产价的2%征收。通常住房的认定前提:单价≤5500元/㎡且总价≤70万元;非通常住房认定前提:别墅类(含联体)、单价﹥5500元/㎡或总价﹥70万元。
(5)2008年11月1日至2010年9月30日签定合同的,别墅类(含单体、联体)按产价的4%征收契税;非通常住房按3%征收;通常住房按1.5%征收;幼我初次采办90平方米及以下的通常住房按1%征收。
七个中心城区、东湖生态游览景致区、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通常住房尺度是同时满足三个前提:住宅幼区构筑容积率≥1.5、单套构筑面积≤140平方米、单价≤7000元/平方米且总价≤100万元。
器材湖区、汉南区、蔡甸区、江夏区、黄陂区、新洲区的通常住房尺度是同时满足三个前提:
住宅幼区构筑容积率≥1.0;单套构筑面积≤140平方米;单价≤5700/平方米且总价≤80万元。
(6)2010年10月1日起签定合同的,幼我采办90平方米及以下通常住宅,且是家庭唯一住宅的,按产价的1%征收契税;幼我采办90平方米以上的通常住宅,且是家庭唯一住宅的,按1.5%征收契税;不满足以上2条的(非通常住房或非家庭唯一住房),按3%征收契税;别墅类(含单体、联体)按产价的4%征收。通常住房认定尺度同上。
注解3:
维建基金交存尺度以购房合同签定的功夫为凭据。
2008年11月1日前签定合同的,住宅维建基金按产价的2%交存,
非住宅维建基金按1%交存。
2008年11月1日起签定合同的,商品住宅(含经济合用房和住
宅幼区内的非住宅及住宅幼区表与单栋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)维建基金交存尺度为:
砖混结构住宅49元/平方米;
无电梯框架结构住宅55元/平方米;
有电梯14层以下(含14层)框架结构住宅61元/平方米;
有电梯15层以上(含15层)框架结构住宅73元/平方米;
(以上所列用度仅属参考,具体收费尺度以武汉市房产买卖和登记发证中心最终收费为准!)